南阳市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截止至11.30日(共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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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南阳市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截止至11.30日
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宛财会[]13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及两属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20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如下:
一、财政部、人事部决定,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7年5月19日、20日举行。考试报名条件不变,仍按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负责。
市直及两属单位(含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的报名工作由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2个科目。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3个科目。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有关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资格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部分科目合格后,由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核发成绩通知单。
四、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07年度的考试。
五、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一定要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及时组织考试报名工作,不得延迟报名。
六、各县市区财政部门组织本地区考试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不得随意放宽报名条件。报名资格审查中,必须审查报名人员的报名表、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不得以复印件代替原件进行审查。
对于跨年度、跨省区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如果第一年在原考区考试已经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第二年需在异地报名的,报省会计考办,由省会计考办出具成绩合格证明。
对于报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向市财政部门反映。
七、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的生成由省会计考办负责。
八、考试报名收费按豫财会[]82号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收取考试报名费,即中级、初级每人每科收费40元,不得以任何理由乱收费。
篇2:[江门市]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截止至11.24日
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07年5月19日、20日举行,现就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
(一)会计初级资格考试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
(二)会计中级资格考试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二、考试时间
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2007年5月19、20日。具体安排如下:
考 试 日 期初 级 资 格中 级 资 格5月19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9:00—11:30 财务管理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14:00—16:30 经济法5月20日
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
三、报名条件:考试报名条件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人事厅《转发财政部 人事部修订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会[2000]48号)执行。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初级资格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中级资格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报名时间:11月13日—24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星期六:上午:10:00-11:30;下午:1:30-4:00)
五、报名地点:
江门市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办证点(华园路42号江门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即原江门财校正门左侧3号铺位)。
电话:3553533
六、报名程序:
(一)考生在报名点领取及填写《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加盖单位人事部门、财会部门公章。
(二)认真填写2007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
(二)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小一寸黑白光面免冠同底相片3张(其中:报名表贴相片一张、信息卡后贴相片一张、另一张贴在粘贴相片纸)。
七、报考收费:依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37号)精神,2007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
八、注意事项:
(一)上一考试年度有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合格的考生必须填写档案号,如不填写档案号,你的成绩将无法与上年成绩连接上。
(二)考生请于2007年1月15日至1月28日前登陆江门会计信息网 核对报名资料(特别是考试科目及身份证号码、中级职称考试已通过单科的,还需核对档案号码),如发现报名资料有误,请于1月28日前到报名点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篇3:滨州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截止至10月27日
滨州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截止至10月27日
初级会计职称网上辅导课程免费试听>>
中级会计职称网上辅导课程免费试听>>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滨人发〔〕49号
各县(区)人事局、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滨州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外地驻滨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2009〕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2010年5月15、16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考试日期初级资格中级资格5月15日9:00―11:30 经济法基础9:00―11:30 财务管理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5月16日 9:00―11:30经济法
三、报名条件
按照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接受各年度继续教育。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
(六)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9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四、报名方式
今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10月19―23日、26―27日(每日9:00―17:00)
报考人员登陆滨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bz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确认点),由单位统一在《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的照片右下角加盖单位公章。报考人员须填写《诚信承诺书》(附件1),《诚信承诺书》由单位统一加盖单位公章。
报考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各县(区)报考人员将确认材料交各县(区)人事局,市直及外地驻滨有关单位的'报考人员将确认材料交本单位人事政工部门。由各县区人事局和市直各单位人事政工部门按照规定时间到确认地点缴费、办理确认手续。
各大高等院校学生报名的,由所在系工作人员收齐后,按照规定时间到确认地点缴费、办理确认手续。
确认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2、单位经办人、考生本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承诺书;
3、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县区人事局负责审核各县区报考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确认时带报考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5、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必要的经济、统计、审计资格证书)。
(二)现场确认
确认地点: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滨州市黄河六路、渤海八路路口西南角考试中心三楼302室,联系电话:3367700)。
确认时间:
10 月28日全天:市直部门、惠民县、沾化县
10月29日上午:博兴县
10月29日下午:阳信县、无棣县、开发区、各大高等院校
10月30日上午:邹平县
10月30日下午:滨城区
2010年5月9日至5月14日,考生可直接在www.bzrsks.gov.cn网站下载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请报考人员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办理补报手续。
2、由于中级资格考试实行两年滚动管理,通过部分中级考试科目的考生,在2010年度考试报名时请正确填写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以获取本人20考试的“档案号”。因填写错误导致2010年的考试合格成绩与20的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
3、对2年内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违规,给予“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处理的考生,凡处理时间不满两年的,取消其2010年报考资格(对违反规定报考的,考务费一律不退还)。
4、各县区人事、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站等手段进行广泛宣传,将报名时间和有关考试政策调整的情况及时地通知广大考生,尽量避免漏报、错报情况发生。
五、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46元。
六、教材征订
(一)全国会计考办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组织编写的考试用书全部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并委托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征订发行,两家出版社均未委托社会上其他机构发行考试用书,请考生谨慎订购,以免影响考试成绩。
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为新编考试大纲,考试辅导教材根据新编考试大纲内容进行了重新编写。
考试大纲包括《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含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共五本考试辅导教材。
(二)教材征订工作与考试报名工作同时进行,各位考生可根据需要订购会计考试用书。请各有关单位对所需数量分别汇总,填写《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预订单》,报名确认时进行订购。
七、组织实施
各县(区)人事部门、财政部门要主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考试工作监督机制,认真落实各项考务规定,严肃考风考纪,加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宣传力度,确保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诚信承诺书.doc
滨州市人事局
滨州市财政局
篇4:南昌市中级会计职称考试11.9-24日报名
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赣财会考[]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现就我市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年5月19、20日举行。各考试科目具体时间如下:
考 试 日 期初 级 资 格中 级 资 格5月19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9:00—11:30 财务管理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14:00—16:30 经济法5月20日
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07年度的考试。
四、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11月9日—11月24日,为个人零星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在原市财政局二楼(南昌市交通银行入口二楼)。
篇5:许昌市中级会计职称考试11.13-24日报名
各县市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月13日——11月24日
二、报名地点:许昌市行政服务中心
三、2007年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 试 日 期初 级 资 格中 级 资 格5月19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9:00—11:30 财务管理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14:00—16:30 经济法5月20日
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
(1)初级资格:《经济法基础》与《初级会计实务》,必须一次全部通过。
(2)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必须在连续两年通过全部考试科目。
四、报名条件及携带资料
1、初级资格:身份证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2、中级资格: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近期免免冠照片一张。
具体报名条件为:
①大专学历,需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②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③双学位或研究生毕业的,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五、组织工作
按属地原则由各县市财政局负责。市直和中央、省驻许单位的报名工作由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
属地原则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的发证机关处理或身份登记的户籍所在地处理。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必须加盖工作单位行政章,无工作单位的必须有街道办事处证明。
六、咨询电话:2653379 2653386
篇6:三门峡市中级会计职称考试11.6-17日报名
根据河南省会考办《关于印发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年5月19、20日举行。
考 试 日 期初 级 资 格中 级 资 格5月19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9:00—11:30 财务管理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14:00—16:30 经济法5月20日
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
二、考试级别及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11月6日至11月17日。
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或考生直接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携带学历证书、正式身份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接受资格审查。
四、报名地点:
1、市直报名地点设在三门峡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财政局窗口;
2、县(市)、区报名地点由当地财政部门指定。
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览表报 名 级 别报 名 条 件初级资格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中级资格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报名考试人员因具备的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
篇7:[曲靖市]中级会计职称考试11.10-25日报名
曲靖市二○○七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2007年5月19日、20日举行。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曲靖市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一、考试科目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所有报考人员必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初级资格报考条件:
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三)中级资格报考条件:
1、取得大专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博士学位。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全市定于月10日至25日报名,
2.报名费的收取:报名费按每人每科30元收取。
3.报名地点:
(1)市级报名点设在曲靖鑫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南城门
联系电话:3212728;
(2)各县(市)区报名人员,到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指定地点报名。
篇8:当涂县中级会计职称考试11.6-18日报名
关于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当财[2006]103号)各乡镇财政所,博望财政分局,县直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马财[2006]155号)精神,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7年5月19、20日举行。现就我县2007年度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继续按照省财政厅、人事厅《转发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67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见报名点简章)。
二、考试科目和考试成绩管理
(一)考试科目
200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个科目;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3个科目。
(二)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计考办重新修订印发。
四、具体考试时间
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考 试 日 期初 级 资 格中 级 资 格5月19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9:00—11:30 财务管理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14:00—16:30 经济法5月20日
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
五、报名事项:
(一) 报名时间:2006年11月6日—18日(节假日休息),逾期不报。
(二) 当涂县报名点:当涂县会计函授站(振兴中路57号财政大楼内),联系电话:6711430。
(三) 报名手续:凡符合申请考试人员,持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证、报名登记表(登记表必须经单位核实盖章),以上证件均不得以复印件代替原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版黑白照片3张,于规定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四) 收费标准: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以及培训收费标准仍按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统一收费、统一管理,严禁乱收费。